【發(fā)稿時間 :2024-12-26】 【作者 :】 【閱讀次數(shù):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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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 | 開始時間 | 結束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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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標公告發(fā)布 | 2024-12-19 | 2025-01-16 |
投標文件遞交 | 2024-12-24 | 2025-01-16 |
株洲航電(空洲水電站)擴機工程電站公用輔助設備采購
招標答疑函-01
針對有關投標人提出的書面疑問,現(xiàn)統(tǒng)一答復如下:
問題一:根據招標文件“第二章投標人須知”中“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.3.4條”內容“條款名稱—技術性能指標(可對部分重要指標標注“★”,不滿足即否決投標,凡是“★”要求必須在此空列出或具體條款位置,未列明位置的不視為“★”條款)”中對應的“編列內容—共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項“★”條款,位置: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”,這項內容在招標文件第II卷技術文件中找不到對應的“★”條款。請問“★”條款是否是遺漏標注還是以投標人必須完全響應招標文件第II卷技術文件所有要求為準?(截圖如下)
順頌,盼復!。
答:投標人必須完全響應《株洲航電(空洲水電站)擴機工程電站公用輔助設備招標文件第II卷技術條款》所有要求。
本項目投標文件截止時間(投標截止時間)、開標時間和投標保證交納截止時間不變。
本公告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,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應作相應修改,若本公告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,應以本公告為準。
招標人:湖南發(fā)展空洲島發(fā)電有限責任公司
招標代理機構:中技建設咨詢有限公司
附件: 變更公告.pdf